| 索引號: | 002972698/2024-61965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文件編號: | 余政辦發〔2024〕25號 | 生成日期: | 2024-04-24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責任處室: | 市政府辦公室 |
| 規范性文件 統一編號: |
BYYD01-2024-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讀: | http://www.jiahenanjing.cn/art/2024/4/24/art_1229143481_1786959.html |
| 政策圖解: | http://www.jiahenanjing.cn/art/2024/4/24/art_1229143482_1786960.html |
|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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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4日?????? 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4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浙政辦〔2022〕7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甬政辦〔2023〕60號)等精神,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高效推進“老有康養”公共服務優享,不斷提升新時代余姚市養老服務水平,打造“頤養余姚”金名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寧波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的要求,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建成面向全體、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新時代全市老年人對福壽康寧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共富型養老服務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專業化養老服務供給更加充足,高效能養老服務行業管理更加完善,“居家+社區機構+智慧養老”家門口幸福養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養老服務覆蓋全體老年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老年人均可獲得更優質、更便捷、更均衡、更普惠的養老服務。 二、主要任務(一)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 1.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嚴格落實《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浙江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和《寧波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余姚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見附件)。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服務對象、項目、內容等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由民政會同相關部門適時提出修訂意見,按程序報批后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責任單位: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落實,不再單列) 2.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制度。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機制,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出應達到60%以上,其中用于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不得低于50%。寧波市、余姚市、鄉鎮(街道)三級按養老領域資金支出分擔比率落實責任,統籌保障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向8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精準發放高齡津貼,其中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60元、9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800元(標準按上級文件同步調整)。保障老年人一次性補貼,城鄉居民和企業退休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待遇。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的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經市民政局批準納入機構養老的,參照屬地特困供養人員護理費標準執行;低保邊緣家庭失能老年人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低保家庭老年人50%的標準執行。加強特困救助、扶老助殘、長期護理保險與養老服務補貼等政策制度的統籌銜接,提高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人社局) 3.建立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制。完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常態化機制,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80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兩年可申請免費評估一次,推動評估方式標準與寧波大市一致、評估結果共享互認。依托“浙里康養”“甬易養”,加強老年人醫保、社保、健康狀況及經濟狀況等數據共享,建立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局) (二)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 4.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根據養老事業的發展,2024年啟動修訂社區養老用房和醫養結合專項的養老服務設施補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確保每萬名老年人300張床位的穩定供給。詳細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未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規局、市住建局) 5.落實村(社區)養老設施配套。新建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百戶計)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對于較小地塊的新建住宅小區,可實行異地統籌建設,經民政部門同意后在土地出讓文本(條件)中予以明確。對于成片新建住宅小區,可按片區規劃集中建設養老用房。新建小區按規劃、建設、驗收、交付“四同步”要求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統一交付鄉鎮(街道)使用,并可按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有關所有權歸屬的約定,由鄉鎮(街道)完成不動產權登記。資規、住建等部門在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征求民政部門意見。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不達標的老舊小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通過改建補建、政府回購、租賃、置換等方式予以解決。(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功能。 6.加快綜合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各鄉鎮(街道)至少建設1個具備居家助餐、上門服務、機構托養、區域指導等功能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持續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品牌化、專業化、標準化發展,鼓勵建設20張床位以上的嵌入式養老機構,不斷推進3A級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興建村級老年公寓、互助頤養小院(片區養老中心)等適合老年人就近就地養老的服務設施。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山區鄉鎮互助頤養小院(片區養老中心)全覆蓋。未來社區(鄉村)應當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站、老年食堂或助餐點。(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大隊) 7.推進老年助餐服務。持續優化老年助餐服務供給,到2024年底,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單位食堂、共享餐廳(社會餐飲企業)為主渠道,鄰里助餐點、互聯網助餐為補充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應助盡助。加強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落實供餐送餐服務補助,引入優質餐飲機構力量,到2025年底,多元供給、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8.加大適老化改造力度。持續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家庭自付、企業讓利、慈善捐助等多元資金分擔機制,引導社會化專業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和家庭養老床位改建,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條件。持續推進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程和公共設施適老化無障礙改造工程,加快社區老年大學、文化禮堂、鄰里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市慈善總會) 9.加強獨居老年人安全保障。持續推進獨居老年人安全保障工程建設,打造余姚市“一鍵探視”智慧平臺,依托遠程探視和異常預警等功能,形成“遠程+上門”“線上+線下”“老人家屬+志愿者+村干部”相結合的獨居老年人探訪關愛機制。持續做好“一鍵聯通”項目,開設老年人求助服務熱線。(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數據局、市衛健局) (四)增強機構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10.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政府投入資源或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并根據需要制定入住輪候管理制度。公辦養老機構要以建設護理型床位和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為主,逐步推進鄉鎮(街道)特困供養機構向普惠型養老機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護理型養老機構、旅居式養老機構等轉型發展。統籌公辦養老服務機構資源,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2024年底前完成特困供養機構撤并工作。鼓勵支持引入優質國有企業等加快融入養老服務市場,以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方式管理運營養老機構,打造行業標桿,帶動全市養老服務行業提升品質、優化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舜瑞集團) 11.支持養老服務專業化運營。推動養老服務業市場化、規范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加強對第三方養老服務機構的培育,不斷提升運營水平。推進居家與社區機構服務相融合,支持養老機構專業化運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家庭養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門服務。深化居家養老服務一體化運營,至2024年底,全市基本實現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等在鄉鎮(街道)范圍內的一體化運營,條件成熟后逐步形成2-5個片區。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合同期可適當延長,合同期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2.促進民營養老機構有序發展。引導支持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普惠養老服務,鼓勵民辦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承接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推進“一人一床一碼”“補需方”改革,推廣“長者碼”“床位碼”應用,實現床位智能管理和精準補助。繼續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綜合保險工作,對養老服務機構的保費按規定落實財政補助。(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 (五)建強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 13.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對接高職院校及各類職業技術學校,加大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加強余姚技師學院對養老人才的培養力度。2024學年開始,在已開設的護理班級逐步增設老年政策與法規、老年常見疾病預防與照護等課程;2025學年開始,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成人函授教育,學制2年到2.5年;按需開設“健康與社會照護”或者“老年服務與管理”的全日制高級工班級;加強職業技能證書考核培訓,打造養老人才考核培訓基地;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實訓基地和實習崗位。民政、人社等部門加大對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的培訓力度。搭建養老人才競技平臺,組織相關技能競賽。持續實施養老護理“百千萬”專項培訓工程,到2025年,全市每萬名老年人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數達32人。引導督促養老機構按照《養老機構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規范》要求配備養老護理員,其中,特困供養機構應按完全失能人員1∶3、部分失能人員1∶4、自理人員1∶10的比例配備護理人員。(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發改局、市人社局、余姚技師學院、市紅十字會) 14.強化激勵表揚措施。加強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水平調查評估,全面落實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鼓勵支持養老服務人員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在技能人才、社工人才、余姚工匠、“陽明學者”“陽明藍領”等各級各類優秀典型選樹中對養老服務人員予以傾斜,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工會療養等方面的激勵措施,切實提高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榮譽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局、市總工會) 15.大力培養為老服務組織。深入開展“銀齡互助”活動,探索建立志愿助老積分制度等激勵機制,鼓勵引導慈善組織和志愿者團隊參與為老助老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文明辦、團市委) (六)提升醫康養結合水平。 16.深化醫養康養結合。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統一規劃、毗鄰建設。鼓勵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立醫療衛生機構;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立分院或醫療服務站點;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為老年人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探索建立養老機構對口醫療保障常態化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向養老機構、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確保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覆蓋率100%。依托醫養小屋、康復室等“嵌入式”醫療衛生機構,加快建設市級、鄉鎮(街道)級康養聯合體,到2025年,康養聯合體鎮(街道)覆蓋率達到100%。聚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剛性需求,大力發展護理型床位和認知癥照護床位建設,到2025年底,全市養老護理型床位力爭達到總床位數的70%、每萬名老人配有認知癥照護床位力爭達到20張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局) 17.建強老年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鄉鎮村(社區)兩級醫療機構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見診療康復能力。推動中醫藥進家庭、進社區、進養老機構。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優化簽約服務方式,拓展簽約服務內容,推廣家庭病床服務,進一步做好轄區簽約老人的健康管理工作。推動慢性病一體化門診建設。推進家庭病床服務,統籌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居家養老服務等家庭照護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護理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利用社區配套用房、閑置用房、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護理站,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和適度新建相結合等方式建設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安寧療護病區(房)以及設置老年醫學科,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到2025年,安寧療護病區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健局) (七)加快養老服務信息化賦能。 18.深化養老服務數字化改革。推進養老服務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對接,完善養老服務數據庫。互聯互通“浙里康養”“甬易養”等場景和應用,不斷完善升級余姚市智慧養老綜合平臺、“一鍵探視”管理系統、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系統、“姚安寶”養老服務機構智慧監管平臺、“96345”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和應急求助服務網絡。(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 19.鼓勵發展智慧產品和服務。推動未來社區(鄉村)優先落地“鄰里康養”應用。推進智慧養老院建設以及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配備無感智能服務終端,按標準建成并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分別給予每家最高50萬元、5萬元的財政補助。探索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賦能基本養老服務,鼓勵健康管理類、康復輔助器具類、養老監護類和家庭服務機器人等智能養老產品生產與運用。加大老年人智慧設備應用普及培訓力度,積極消除老年人“數字鴻溝”。(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數據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八)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20.健全綜合監管機制。健全部門共管、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逐步建立養老服務行業法人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和激勵懲戒機制。探索完善更加體現服務設施水平與質量效果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制度。強化養老服務機構安全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置規范,深化“姚安寶”養老服務機構智慧監管平臺應用,健全第三方檢查評估機制。(責任單位: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1.發揮標準規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完善涵蓋機構居家社區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實施動態管理。加強和規范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質量評價,加大檢查評價結果應用。(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健全黨建統領、多方協同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市鄉鎮協同,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二)強化督導考評。加強對基本養老服務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日常指導,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對鄉鎮(街道)督查激勵和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和滿意度測評制度,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 (三)加大經費保障。強化財政資金支持,根據老年人口自然增長情況等因素,建立穩定的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綜合運用規劃、土地、財政補助、費用減免等支持政策,加大對基本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的資助扶持,引導財政資金精準惠及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注重財政補助政策制度的動態評估和優化完善,切實提升基本養老服務財政投入資金使用績效水平。 (四)積極營造氛圍。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信息公開等工作,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暢通意見反饋渠道。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各方支持參與配合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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