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24- 04- 24 14: 51 |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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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 大 中 小 ] | 信息來源: 政務公開科 |
| 解讀《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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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提出,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確定為國家戰略,并就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2022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42號),提出基本養老服務在實現老有所養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任務。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71號)、寧波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甬政辦〔2023〕60號)等文件都要求加快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新時代全市老年人對福壽康寧美好生活的需求。 近年來,我市不斷增強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深化養老服務供給質量,大力推動養老服務提質增效,創新發展智慧養老,為全市的養老服務質量持續賦能。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例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還需完善,居家養老服務建設還待加強,養老服務人才緊缺等。為進一步發揮我市養老服務的兜底保障功能,盤活整合養老服務資源,加強部門聯動,優化服務供給,有必要按照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的要求,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建成面向全體、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我市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二、起草依據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22〕42號文件精神 2023年5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42號),明確了“十四五”時期養老服務工作的重點方向,在堅持黨對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秉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四大工作原則的基礎上,要求加快建成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省政府〔2022〕71號文件精神 2022年12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71號),對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保障基本養老服務設施高效運行、推進基本養老服務聚焦重點群體、提升養老服務隊伍能力、構建智慧養老服務應用場景等六個方面、二十條具體措施,并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三)寧波市政府〔2023〕60號文件精神 2023年12月1日,寧波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甬政辦〔2023〕60號),進一步細化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各項工作任務,并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落實措施,主要包括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增強機構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建強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水平、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化支撐、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等七個方面、十九條具體措施,高效推進“老有康養”公共服務優享,建成面向全體、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三、起草過程 前期,市民政局組織力量通過走訪、電話咨詢等方式開展調研,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鄉鎮(街道)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于2024年1月形成《實施方案(初稿)》。1月15日,召開相關部門意見征求會,并與有反饋建議的部門進行聯系溝通,對相關意見建議予以充分吸收。2月4日,將《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向鄉鎮(街道)征求意見,并結合反饋建議對《實施方案》再次進行完善。2月下旬,市民政局將修改后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再次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2月21日,呂市長專題聽取匯報,會后根據要求對《實施方案》進行完善。3月22日,沃市長專題聽取匯報,要求對《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據此,我們與市醫保局、市人社局、余姚市技師學院等部門進行充分對接,結合余姚特色,對《實施方案》中的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增強機構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建強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等內容均作了進一步的細化和修改,增加了2024年和2025年兩年時間經過努力能實現的工作目標,現報請市府辦發文。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正文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個部分,附有1個附件:《余姚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一)總體要求 到2025年,共富型養老服務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專業化養老服務供給更加充足,高效能養老服務行業管理更加完善,“居家+社區機構+智慧養老”家門口幸福養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養老服務覆蓋全體老年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老年人均可獲得更優質、更便捷、更均衡、更普惠的養老服務。 (二)主要任務 《實施意見》共二十一條任務,主要包括八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第1至3條)是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以《浙江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和《寧波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為基礎,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余姚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制度,建立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制,相關內容和省、寧波基本保持一致,加入余姚特色項目保障老年人一次性補貼,城鄉居民和企業退休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第二部分(第4至5條)是優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重點是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2024年啟動修訂社區養老用房和醫養結合專項的養老服務設施補充規劃。落實村(社區)養老設施配套,重點是新建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百戶計)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對于較小地塊的新建住宅小區,可實行異地統籌建設。對于成片新建住宅小區,可按片區規劃集中建設養老用房。 第三部分(第6至9條)是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加快綜合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主要是各鄉鎮(街道)至少建設1個多功能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其中明確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山區鄉鎮互助頤養小院(片區養老中心)全覆蓋;推進老年助餐服務,主要是構建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單位食堂、共享餐廳(社會餐飲企業)為主渠道,鄰里助餐點、互聯網助餐為補充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落實供餐送餐補貼;加強獨居老年人安全保障,打造余姚市“一鍵探視”智慧平臺并持續做好“一鍵聯通”項目。 第四部分(第10至12條)是增強機構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公辦養老機構要以建設護理型床位和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為主,逐步推進鄉鎮(街道)特困供養機構向普惠型養老機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護理型養老機構、旅居式養老機構等轉型發展。支持舜瑞集團加快融入養老服務市場,2024年底前完成特困供養機構撤并工作;支持養老服務專業化運營,推進居家與社區機構服務相融合,至2024年底,全市基本實現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等在鄉鎮(街道)范圍內的一體化運營;促進民營養老機構有序發展。 第五部分(第13至15條)是建強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結合本市實際,加強余姚技師學院對養老人才的培養力度,包括深化護理班養老服務方向培養、開展成人函授教育、開設全日制高級工班級、搭建人才證書培訓考核基地等方式,明確了2024年和2025年的培訓教育任務,同時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實訓基地和實習崗位。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搭建養老人才競技平臺,并在技能人才、社工人才、余姚工匠、“陽明學者”“陽明藍領”等各級各類優秀典型選樹中對養老服務人員予以傾斜。 第六部分(第16至17條)是提升醫康養結合水平。深化醫養康養結合,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統一規劃、毗鄰建設,其他的相關內容均與省、寧波保持一致。 第七部分(第18至19條)是加快養老服務信息化賦能。不斷完善余姚市特色項目:智慧養老綜合平臺、“一鍵探視”管理系統、“姚安寶”養老服務機構智慧監管平臺、“96345”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和應急求助服務網絡等;鼓勵發展智慧產品和服務,探索信息技術賦能基本養老服務,鼓勵智能養老產品的生產與運用。 第八部分(第20至21條)是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主要是健全部門共管、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深化“姚安寶”養老服務機構智慧監管平臺應用,健全第三方檢查評估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市鄉鎮協同機制;二是強化督導考評,加強對基本養老服務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日常指導;三是加大經費保障,強化財政資金支持,建立穩定的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四是積極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注意事項 《實施方案》以《浙江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和《寧波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為基礎,結合余姚實際,形成了《余姚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共計服務項目29項,余姚特色項目4項,涉及部門11個。 六、關鍵詞解釋 “浙里康養”:是浙江省打造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智慧平臺;“甬易養” :是寧波市民政局重點打造的數字化養老服務品牌,旨在通過數字化手段提升養老服務的智能化和精準化水平。??姚安寶?:是余姚市創新推出的數字平臺,旨在探索養老服務機構的智慧監管新模式。 七、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市社會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市市民服務中心) 解讀人:王海瓊 聯系方式:0574-62838609 解讀時間:2024年4月24日 原文鏈接:http://www.jiahenanjing.cn/art/2024/4/24/art_1229781883_1786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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