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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稅申報常見的幾大誤區! | |
發布日期:2025-11-26 16:21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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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一:所有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糾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明的合同為印花稅的應稅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列舉的應稅合同包括: 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誤區二:簽訂的合同上未列明金額的,不用繳納印花稅 糾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誤區三:未簽訂買賣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 糾正: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規定,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誤區四:合同簽訂后又取消,繳納的印花稅可以退還 糾正: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第三條規定,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不予退稅及抵繳稅款。 誤區五:合同必須要貼上印花稅票才算實際繳納了印花稅 糾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印花稅可以采用粘貼印花稅票或者由稅務機關依法開具其他完稅憑證的方式繳納。 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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