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 | |||||
|
|||||
|
學校類別:初中 學校性質:公辦 聯系電話:0574-58120910 學校簡介: 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現址始建于1980年,地處余姚市陽明街道旗山腳下,這里依山傍水,環境優美寧靜,是讀書的好地方。學校占地面積14800平方米,校園布局精巧,環境整潔優雅。目前擁有教學班12個,教職工50余人。 學校以“學而思進”為校訓,踐行“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人人成人”的教育理念,以“有教無類,敢為人先,容短促長,以長融短”的豐北精神,嚴格管理優化育人環境,密切家校聯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2023年,與陽明中學成為義務教育共建型教學共同體。辦學四十多年來,先后獲得浙江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寧波市第三批智慧校園、寧波市首批數字家長學校、寧波市第五批文明校園、寧波市綠色學校、寧波市無廢學校等多項榮譽稱號。 學校地址:余姚市陽明街道旗山村點兵山80號 聯系電話:0574—58120910 傳真:0574—58120910 可達公交:旗山村站(124米):?510路; 點兵山(豐北中學)站(557米):?402路 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章程 (2023年12月18日經第十二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2023年12月28?日經學校黨組織委員會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9?日經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備案,自2023?年12月29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學校治理能力,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全面推進依章治校,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簡稱:余姚市豐北中學;英文譯名為Yuyao?Fengbei?Middle?School;英文簡寫為:FBZX;地址為余姚市陽明街道豐北旗山村;郵政編碼為315400;學校公眾號為:余姚市豐北中學 第三條??本校由余姚市教育局舉辦,經余姚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寧波市寧波市教育局。 本校為實施三年制(初級中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面向陽明街道本校服務區招生,招生對象為服務區內適齡兒童(青少年)。辦學規模為三個年級12個班級,總體不超過?528人。 第五條??辦學宗旨:“不求人人成材,只求人人發展”學校的教育不可能使每個學生都成為專家學者,可我們應該把學生都培養成對社會有用的好工人、好農民、好公民。不求人人成材,也就是說不一定要讓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才能,但求個個發展,就是要學會做人,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 第六條??學校發展目標:把學校建設成紀律嚴明、質量良好、社會公認的公辦民工子弟品牌學校。 第七條??學生培養目標:把學生培養成能自覺遵紀守法、行為規范、熱愛集體、熱愛勞動、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的合格公民。 第八條??教師發展目標:培養教師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合理處理好家庭和事業、集體和個人關系,團結互助,不斷進取,存同求異有自己的特色。 第九條??學校以“學而思進”為校訓;以“團結、奮進、文明、守紀”為校風;以“樂教、善導”為教風;以“樂學、善思”為學風;確定校徽為 第二章??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全面負責學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評估、檢查、審計和監督,接受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按《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員數量設立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黨組織關系隸屬于余姚市教育局黨委。黨組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學校黨務辦同時承擔學校黨建工作部門職責。校內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比照學校同級行政管理人員落實相關待遇,兼職黨務工作者應該計算工作量。學校按一定標準在公用經費中安排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并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建經費來源。學校設置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眾組織,各群眾組織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 黨組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2.堅持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師等人才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6.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7.加強學校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8.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9.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10.積極創建有特色的黨建品牌。 11.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行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就業和學生學籍管理。 3.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校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校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4.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5.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6.加強教師等各類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與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校與社會、家庭的聯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學校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0.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及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建立教育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是學校議事決策機構,在充分醞釀提議、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及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校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組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黨組織書記、校長應在會前溝通醞釀,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五條??學校依據規定設置黨務辦、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和團支部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黨務辦:負責黨組織委員會會議的會務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議題,印發會議材料,通知參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編發會議紀要,分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歸檔會議材料。 教務處:負責課程實施、教學管理、教師崗位培訓、繼續教育、教育教學科研等工作。 政教處:負責德育工作的統籌管理、組織實施等工作。 總務處:負責后勤保障、基建等工作。 團支部:負責學校團組織建設及青少年學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家長協調管理小組,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監督學校管理工作,管理小組配合和參與班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家長聯系制度,保障家長的知情權。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意見不滿意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立語文、數學、外語、科學、公共等教研組為教育教學基層管理體制,教師辦公室以就近、年級為原則安排。 教研組基本任務是:在學校校長室領導下,在上級教研主管部門和學校教務處的具體指導下,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和專業知識,加強學科教學業務管理和教學研究,改革教學方法,交流教學經驗,深化課程改革,提升教學質量。 (一)教研組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指示、規章、制度,堅持依法治教的辦學思想。 2.組織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了解學科發展最新動向,交流教改信息和動態,探索和實踐教學改革方法,及時總結教學經驗,形成教學特色,提升學科教學質量。 3.加強學科教學業務管理,制定學期工作計劃和教學進度,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培優補差、考試考查、分析反饋等教學常規工作,并加強集體備課、觀摩教學,及時交流、反饋教師教學信息和學生學習信息,進行教學質量分析,完成學期工作總結。 4.積極開展教學研究,確定教育教學研究方向,制定教改實驗計劃和實施方案,探索教改方法,開展教改實驗。 5.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業務培訓和研修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學科教學素養和教學業務水平,幫助制訂教師個人專業發展計劃,通過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專業引領三個維度,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學校認真貫徹《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思想實際和理解接受能力,構建德育目標體系,重點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以樹立學生的責任心為中心,開展生命教育、公民意識教育。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合力教育機制,優化教育過程,拓廣德育教育渠道,確保德育教育的實效性。 (一)通過教學、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渠道,豐富德育內涵,改進教育方式,培養學生道德自覺、文明禮儀和行為習慣。 (二)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以學校校長室、政教處、團委、道法教師、班主任、學生干部等為主體,全體教師全員參與的“專兼結合”的校內德育工作隊伍。實行德育崗位責任制,制定完善德育工作考評、獎懲制度,不斷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舉辦家長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積極構建社區教育網絡,建立校外教育基地,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四)加強德育科研,以課題研究促進德育工作的創新增效。 (五)堅持和完善多元化、發展性評價機制,做好以“五項競賽優勝班”、“最美班級”評選,以五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每月之星、期中期末進步生等評比活動為載體的學生多元化評價,發揮多元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 嚴肅校紀,做好違紀學生的教育處分和后進生的幫教轉化工作。 (六)建立學校愛心工作委員會。學校成立紅十字會,與社會各愛心組織團體建立聯系,建立和健全幫扶機制和制度,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獲得身心發展。 (七)建立心理咨詢室和保健室,配備兼職人員,開好心理健康課,做好心理咨詢,辦好衛生講座,不斷滿足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需求。 (八)積極響應“雙減”政策,開設豐富多彩的拓展課程。 (九)開辟勞動基地,結合“二十四節氣”,開展勞動教育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第二十三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為班級集體的組織指導、教育管理者,負責協調本班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力量之間的聯系。學校制定班主任工作規程,明確班主任的工作職責和要求,完善班主任的培養、任用與考評制度。 第二十四條??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本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教學計劃,全國安排基礎性課程和拓展性課程,完善校本課程,逐步形成完整的具有本校特點的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家務勞動、校內外勞動時間和要求,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學會1至2項生活技能,將勞動素養納入學生素質綜合評價。 第二十五條??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為單式。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和中小學生“五項管理”規定,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把減負落實到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提升學校課后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 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標準,遵循教育規律,尊重青少年學生成長規律,制定提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建立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機制,健全引導教師潛心育人的評價機制,拓寬以完善素質教育、注重學生全面發展的多元評價辦法。根據不同學科特點,實行分類評價,扭轉重智輕德、重分輕質不合理的教育評價導向,發揮教育評價的積極正向作用,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導向,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學校教育教學水平。 第二十六條??學校組織教師開展教學改革,探索適合本校實際、學生實際、教師本人實際的教學模式,形成教學特色。以學生為主體,創導學生人人參與、交流合作的學習模式,培養學生的學習意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學用書目錄》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二十八條 嚴格履行保護少年兒童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法律職責,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聘用校外法律顧問,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積極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運動會和多項體育單項比賽,每年十二月舉辦文化藝術節。 學校建立保健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并制訂相關預警機制和預案。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建設無煙學校、綠色學校。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心理輔導(咨詢)室(站),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兼職教師開展工作。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培養學生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全人格。 第三十條??為更好地滿足學生主動發展的多樣與和諧的需求,學校以主題活動為載體,精心設置紅五月、健心節、文化藝術節等活動。根據學校實際堅持開展每月一次體育小比賽。依托主題活動,力求使學生在做中學,在學中做,使其在各項活動的歷練下突破自我,快速成長,實現德智體美勞的全面發展。 開展勞動教育,助力“雙減”落地生根。除了依托勞動教育活動月開展相關活動外,在寒暑假期間,我們鼓勵學生居家勞動。根據初中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制定《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學生寒假勞動清單及評價制度》。利用學校地理位置優勢,開辟勞動實踐基地“開心農場”,制定出《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勞動實踐基地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豐富學校內涵。 第三十一條??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積極組織教師推進教學改革和實驗,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生主動參與、合作交流的適合學生的學習方式,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第三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不斷改進教學方式方法。 學校不單純以學業成績評估學生和老師,建立全方位的學生和教師考評體系。 第四章??學生 第三十三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三十八條??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條??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二條??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五章??教職工 第四十三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四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錦繡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五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六條??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八條??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四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條??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一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有違約情節的,違約方須依據聘用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章??學校資產 第五十二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515.9萬元,學校日常經費來源全部為財政補助收入。 第五十三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四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五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監督。 第五十七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五十八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可聘請兼職教師、校外學生輔導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等。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實踐活動。 第五十九條??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一條??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二條??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衛生所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三條??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學校建立《中共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黨組織委員會會議議事規則》,包括總則、議事決策范圍、議事決策原則和程序、議定事項執行與監督、附則等?5?個部分。 學校建立《余姚市豐北初級中學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議事規則》,包括總則、議事決策范圍、議事決策原則和程序、議定事項執行與監督、附則等?5?個部分。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校內分配實施方案、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及其他需要由教代會表決通過的重大決策,須經教代會審議通過。教代會接受黨組織的領導,教代會代表以教職工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選舉產生。教代會實行任期制,每三年一屆,每年召開一次教代會,每次教代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教代會進行選舉和做出決定、決議需由教代會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方可有效。 第六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并經余姚市教育局備案之日起生效實施,章程正式文本應當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發布,向學校內部和社會公開。 第六十六條??本章程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報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六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黨組織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生范圍: 面向陽明街道本校服務區招生,招生對象為服務區內適齡兒童(青少年),辦學規模為三個年級?12?個班級,?總體不超過?528?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