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第四高級中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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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普高 學校性質:民辦學校 聯系電話:0574-62729878 學校簡介: 余姚市第四高級中學,位于余姚市南雷南路444號(杭州灣環線高速余姚出入口附近),創建于1969年,目前有45個班級,在校學生2150余名。現有教職工188名,學校有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責任心強、富有朝氣且具有團結協作精神的教師團隊。現有省特級、正高級教師7人,市教壇新秀、市優秀班主任、骨干教師等30余人。近年來,學校引進全國重點高校(985、211)畢業生近40余名加入教師隊伍。作為一所高質量發展的民辦高中,學校先后被評為“全國民辦教育百強學校”、“中國民辦教育先進學校”、“全國誠信辦學社會滿意明星學校”、“全國語文教學十佳示范學校”、“教育部人文科學重點實驗基地學校”、“浙江省一級民辦普通高中”、“浙江省二級特色示范高中”。 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單位的名稱是:余姚市第四高級中學。 第二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國有資產,自籌資金,自愿舉辦,從事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單位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堅持改革,堅持發展,為社會提供優質教育服務,為余姚經濟建設提供優質后備人才。 第四條?本單位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建領導機關是:余姚市教育局黨委,業務主管單位是:余姚市教育局。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業務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單位的住所地是:浙江省余姚市。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趙伯祥。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董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伍仟萬元;由趙伯祥個人出資,全額投入。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普通高中學歷教育。 第三章?組織管理制度 第十條?本單位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人。董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董事由舉辦者、教職工代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單位推舉產生。 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1)修改章程; (2)業務活動計劃; (3)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4)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5)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6)聘任或者解聘校長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單位副校長及財務負責人; (7)罷免或增補董事; (8)內部機構的設置;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從業人員編制和工資報酬; (11)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1/3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2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般事項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后決定。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第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審閱、簽名。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免除責任。 董事會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學校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學校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學校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訂學校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學校副校長和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 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的范圍。 董事會可以邀請校級相關領導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學校設立監事1人 監事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在舉辦者、學校教師或業務主管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 學校董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學校董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學校董事、校長的行為損害學校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黃榮生。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的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政府資助; (三)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不得分紅。 第二十八條?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二十九條?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本單位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董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八章?黨組織建設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設立黨組織。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一般由本單位董事會成員以上負責人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如需要由其他同志擔任的,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核同意。 第四十條?探索建立開放式黨組織和黨小組,對黨員有3名以上,但能接轉組織關系的黨員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黨組織。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換屆選舉時,應先征求本單位黨組織意見;本單位變更、撤并或注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四十二條?本單位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四十三條?本單位支持領導班子與黨組織領導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邀請非黨員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 第四十四條?本單位支持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經2024年8月25日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招生范圍: 余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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