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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2022- 01- 19 15: 20 |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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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 大 中 小 ] | 信息來源: 市政府辦公室 |
| 索引號 | 002972698/2022-65657 | ||
| 組配分類 |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01-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
| 余姚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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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在上級黨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現將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謀篇布局,統籌安排,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始終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任務和主體工程,不斷增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理論自覺和行動自覺。 1.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健全責任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將法治建設有關要求納入我市“十四五”發展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做到同步謀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暨市委法治余姚建設工作會議,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確保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法治政府推進行有方向、攻有重點、做有抓手。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助推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 2.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邀請寧波大學何躍軍教授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作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專題報告,在橫坎頭村網絡直播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協調小組、辦事機構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市普法辦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年度普法工作要點和宣傳責任清單,通過全市463個樓宇普法宣傳點等載體做好積極宣傳。對照《寧波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分工方案》,制定《2021年法治余姚建設重點工作清單》,出臺《法治余姚建設六大抓手實施方案》,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方面、全過程。 3.健全領導干部學法述法制度。緊抓關鍵少數,增強領導干部學法意識,堅持市長學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開展市長學法日活動8次。開辦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參訓400余人。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將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 (二)嚴格程序、完善機制,持續提升科學決策水平 以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查制度功能,嚴格實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依法行政、科學決策水平進一步提升。 1.強化對標對表,提升政府法務水平。全面落實《寧波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市政府本級重大行政決策4件及各鄉鎮(街道)、市政府部門事項112件均按時完成目錄編制和公布,實現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全覆蓋目標。健全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機制。嚴格履行重大決策法定程序,未發生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因違反法律規定被撤銷或責令修改的情況。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管理的審查主體、審查內容、審查形式、審查程序等工作,共對13件市級行政機關合同及股權投資基金方案提出審查意見,有力保障國有資產、財政資金的安全。 2.實現規范性文件源頭管控、動態清理。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做到程序合規、內容合法,嚴格把控備案時間,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開展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專項清理,做到應清必清、應改必改。對“煩企擾民”、行政處罰、人口與計劃生育等方面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2021年共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35份,開展全面清理和專項清理6次,清理文件146件。對77件市級行政機關合同及股權投資基金方案提出審查意見。召開市政府重大事項協調會、討論會50余次,審核各類文件及回復征求意見160余件次。 3.深入推進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建立黨政辦、司法所、法律顧問團共同協作的“1+1+N”合法性審查機制,貫徹落實《合法性審查規范》地方標準,建立完善司法所主動為鄉鎮(街道)重大事項決策提供合法性審查服務機制。搭建“一網辦理”平臺,優化材料遞交、意見反饋和文本審簽流程,提升審查質效。全年我市21個鄉鎮(街道)累計審查行政合同、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等涉法事項1074件,審查意見采納率達98.9%,鄉鎮(街道)作為被行政復議機關的案件占比從去年同期的19.1%下降到12.5%。馬渚鎮“兩圈一圓桌”模式入選省合法性審查“最佳實踐”點。 4.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余姚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完善工作部門內部審查機制及聯席會議制度,組建工作聯絡網絡、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公平競爭審查專題培訓。按照“誰起草,誰清理”原則,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開展存量清理工作,落實各單位對增量及存量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并形成第三方定期評估完善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三)深化改革,聚力創新,持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聚力集成創新,深化簡政放權,著力推進審批監管便利化、規范化,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服務效能。 1.全面加強政務服務水平。聚焦數字賦能,激發政務服務創新活力,實現群眾辦事“簡單事項自助辦、一般事項引導辦、復雜事項窗口辦”的分類辦事新模式。試點全省首個政務服務2.0事項“一網通辦”自助終端,首批上線事項316項。開展智能預審平臺省級試點,目前我市“一網通辦”辦件率為90%。深化“無證件(證明)辦事之城”建設、“公證E通”應用、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518項事項實現“證照分離”。深入推進異地政務服務合作交流,設置跨省通辦、全省通辦、長三角通辦、定點地區異地通辦等跨區域通辦專窗,通辦事項達到215項。持續拓展“一件事”領域,優化模擬審批,打造“拿地即開工”項目審批新模式。 2.切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快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等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力度,開展輕微違法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專項執法監督,監管事項入駐率和掌上執法應用率均達到99%以上。深入推進“531x”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加強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信用修復管理。堅持依法保障企業權益與促進守法合規經營并重,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不斷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培育、發展、服務和保護的工作機制,檢察院設立專門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實行刑事、民事、行政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法院出臺《關于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為“兩強三提升”行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等文件,著力營造高效誠信的政務環境、人才保護環境等15項重點工作任務深入推進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共商共建司法行政保護銜接機制。稅務局不斷創新法治亮點舉措,充分發揮稅收服務地方經濟作用,將稅收法治制度和精準普法方式推向縱深。市工商聯與寧波律師協會余姚分會簽訂“百所聯百會”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推進市場主體法律顧問網格化全覆蓋工作,惠及全市156112家市場主體。市司法局開展“法雨春風”法律服務月專題活動,線上線下共體檢企業2805家,律師參與排查涉企矛盾糾紛347件,撰寫法治體檢報告133份,解決問題或困難292個。 3.加速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加強組織領導,制定《余姚市數字法治系統建設方案》,明確重點突破方向和建設任務。強化工作機制建設。多渠道推進“視頻解析能力建設”“姚居碼”“精神病人管控”“訴查查”“5G+VR”等項目,集中力量貫通“152”與“141”平臺。“鄉村檢察官云平臺”植根浙政釘直接融入基層治理,已實現與矛調、網格對接260余次,聯動“帶案下鄉”80余次。“空中走廊”推動跨部門辦案,實現一案多贏、社會治理效應疊加。圍繞“信用+執法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拓展“公證E通”應用場景,積極開展“法治微管家”小程序優化工作,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集成應用,今年以來梳理行政執法行為數據近300萬條,居寧波大市首位。積極構建“智慧矯正”監管體系,全面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運行。市矛調中心積極鞏固“雙下沉大聯動一起來”為主題的改革成果,加快建立“綜合執法+專業執法+聯合執法”的實效型執法管理模式。 (四)公開規范、強化監督,切實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全面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健全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新冠疫情期間行政執法監督作用效能,積極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入推進綜合執法。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起草《余姚市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劃轉實施方案》,擬定《余姚市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辦法》,對納入省統一目錄15個領域共300項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梳理分析,構建全閉環行政執法體系。依托“互聯網+監管”體系積極推進執法監督數字化轉型,深化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執法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今年累計完成掌上執法檢查44292戶次。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成立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領導小組。泗門鎮開展“一支隊伍管執法”試點工作,探索實行“鎮隊合一”管理體制,制定《泗門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梳理鎮級監管和執法事項清單,篩選出可以獨立處置的高頻執法事項1031項,對擬賦權的執法事項進行梳理明確。 2.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規范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對全市50多個行政執法單位進行換證,現有持證人員數量居寧波首位。深入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確認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為行政執法主體并予以公告。根據機構改革和法律法規的修訂,對不再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進行注銷和整合。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優化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提升行政執法監督質效。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開展行政執法案件涉及刑事司法事項的移送工作。大力推進行政裁決工作,印發我市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第一批),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利益。 3.著力強化行政權力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高質量辦好人大建議200件、委員提案222件。通過不同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7633條,其中余姚市人民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378條,政務新媒體公開政府信息29255條。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強化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充分發揮新冠疫情期間行政執法監督作用效能,積極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制發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書18份,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10份,集中評查34家行政執法部門案卷115卷。扎實推進我市證明事項和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專項監督2次搜集輕微違法告知承諾事項128項。開展水利系統質效評查工作和本地區行政執法案卷集中評查活動,以查促改、以改促進。 (五)多措并舉、普治結合,加強和創新治理現代化 深入開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調解等各項工作,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警、利益表達、協商溝通、救濟救助等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1.完善矛盾化解機制。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人民調解協會實體化運作,建立人民調解基金,提升人民調解“四化建設”,深入推進訪調、訴調、警調對接。開展人民調解組織品牌化建設,提升人民調解組織隊伍的專職化、社會化、專業化水平,出臺《余姚市首席人民調解員評選辦法(試行)》,編制人民調解工作指導手冊。全年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11953起,線上平臺受理各類矛盾糾紛257件,調處成功11932起,調處成功率達99.82%,涉及人數24465人,涉及金額10036.82萬元。開展隱患排查15516次,預防糾紛7749件。 2.健全普法宣傳機制。“八五”普法全面啟動,公布《關于在全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深入推進普法責任制實效化,制定下發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意見和責任清單,將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考核。壓緊壓實黨政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普法責任制落實。積極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實現《寧波市法治鄉村建設促進條例》學習宣傳全覆蓋。梁弄鎮橫坎頭村、馬渚鎮開元村成功創建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3.規范復議應訴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部署落實“雙下降”“以案治本”專項行動。出臺《余姚市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規定》,向機關、鄉鎮街道發送出庭應訴通知函22份,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督查7次。完成行政復議、訴訟發案量和敗訴率“雙下降”。全市21個鄉鎮、街道設立行政復議基層受理點,實現行政復議受理申請全覆蓋,共接待復議咨詢342批次,協助辦理案件13件,實地調查11次。 4.健全法律服務體系。全面運用矛調管理平臺實現辦事事項智慧分流,有效落實協同系統案件簽收、辦結工作。公布《余姚市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目錄清單》(第二批),實現“訂單式”供給。扎實開展政法一體化辦案平臺法律援助協同運行工作,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共接待法律咨詢22171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11件,接聽來電咨詢13369件,接待來訪咨詢3855人次,值班律師提供認罪認罰法律幫助1996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7472.4萬元。出臺《余姚市關于加強律師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組織53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14名企業法務人員參加“兩公律師”崗前培訓,現共有公職律師83人。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仍存在不少問題和難點,主要是:個別部門、鄉鎮街道對法治工作的重視程度還不夠,無專門法治機構,法律顧問工作格局調整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對照全國、省示范創建指標仍有很大差距;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合法性審查工作有待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偏低,應訴應議能力有所欠缺;執法協作機制不夠健全,監管職責的邊界不清晰,“裁執分離”模式機制尚未理順;專業化法治力量配備不足,執法司法隊伍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專業能力相對薄弱,業務水平和法律素養有待提高。對此,我們將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提升和解決。 三、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在上級黨委政府和市委領導下,進一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圍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為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地注入法治力量。突出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 (一)深學思想加強制度建設。深入組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做好理論與實際的結合文章。認真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科學編制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和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意見,制定《關于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設更高水平法治余姚的決定》(暫定),推動各地各部門高水平建設法治余姚。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緊盯行政爭議“雙下降”目標任務,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水平。加快推進法治示范市創建,培育1-2個鄉鎮(街道)爭創省市法治示范鄉鎮(街道)。 (二)以數字化改革推動法治建設改革。圍繞破解基層執法主體多、執法力量散、執法扯皮多等突出問題,通過創新基層執法體制機制,建立精簡效能、權責一致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體制,做大做強泗門鎮實體化綜合執法平臺,以“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為抓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鄉鎮(街道)法治化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縱深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阿拉一起來”,把“數字化”改革、“無證明辦事之城”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等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環節,推進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加快構建依法治網體系,初步形成縱向貫通、橫向協同的數字法治體系。 (三)逐步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聚力創新賦能,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色域化”管理,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工作的完成情況可視化、便捷化、直觀化,加強對人民政府開展決策事項工作的進度把握和總體協調。深化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培優擴面合法性審查“最佳實踐”。加強統籌聯動,抓好宣傳推廣,繪制可視化“合法性審查流程圖”,編制《合法性審查實務手冊》,暢通兩級合法性審查交流渠道,提高合法性審查的質量和效率。創新審查流程,確保審批過程高效化、規范化、公開化,努力實現“應審盡審”的目標,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將合法性審查工作延伸至村級組織。推廣馬渚鎮“兩圈一圓桌”模式等經驗成果。不斷發展壯大兩公律師隊伍,逐步形成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體系,律師萬人比達到2.2。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圍繞“放管服”“證照分離”“互聯網+監管”改革,聚焦數字化建設,加快全省行政執法處罰辦案系統的全面應用。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進“教科書式執法”,積極探索 “綜合查一次”、非現場執法以及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說理性執法等執法機制和執法方式。匯編2022年度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執法案卷模板,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分類開展集中專項監督、個案監督、案卷評查,組織各行政執法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和依法履職盡責能力。發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推行案件會審制度,完善受理前“五日調解法”化解爭議。強化主體責任,深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現行政爭議總量和敗訴率穩步下降。完善涉網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分業分層監管、聯合聯動執法”機制,深化網信部門統籌、職能部門協同、線上線下聯動的屬地治理模式,加快構建市域依法治網體系。 (五)構建嚴密高效的法治監督體系。完善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法治監督體系,法治建設“制度籠子”進一步扎緊扎實。將法治建設情況納入黨委巡察范圍,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加強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銜接聯動,全面落實決策、執法、司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整合法治建設領域社會監督力量,常態化開展法治督察工作,完善落實法治督察員參與法治督察工作各項保障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執法公開、司法公開。暢通人民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投訴舉報分析研判和違法違紀行為調查處理。探索新聞媒體曝光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涉法網絡輿情監測、收集、研判、處置機制。 (六)以法治力量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提升市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推進城鄉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加大以案釋法力度,推進普法宣傳與法治實踐深度融合。全面實施《寧波市法治鄉村建設促進條例》。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訴源治理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協會實體化運作的作用,推進訪調、訴調、警調協同配合機制。注重發揮基層站、所的基礎作用。鼓勵和引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發揮引領聯系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余 ?姚 ?市 ?人 ?民 ?政 ?府 2022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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