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將“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工作程序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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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甬政辦發〔2017〕79號)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各地、各部門要將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以下簡稱“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工作程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 (一)發文前明確公開屬性。各地、各部門擬制公文時,要在審批單上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不主動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對擬不主動公開的政策性文件,報批前應先送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由主管領導審定。市級部門起草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擬稿時,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對不主動公開的要書面說明理由;市級部門上報市政府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說明不主動公開理由的,市政府辦公廳可按規定予以退文。 (二)發文前完成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報批時應當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并報部門負責人審簽。對以市政府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牽頭起草部門上報代擬稿時應將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并報送,上報材料不齊全的,市政府辦公廳按規定予以退文。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內容應包括: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解讀形式,公開載體等,使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 二、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會議辦理程序 (一)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各地、各部門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積極探索政府會議開放制度,涉及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民生事項的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部門會議,以及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應采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方式向社會直播或錄播。 (二)不斷拓展公眾參與政府決策渠道。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通過征求意見、聽證座談、咨詢協商、列席會議、媒體吹風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對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應當商市人大、市政協邀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列席,也可根據會議議題需要邀請專家或咨詢機構、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利益相關方、人民團體等代表列席。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不斷拓展政府網站的民意征集、網民留言辦理等互動功能,積極利用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平臺,加強“12345”政務熱線、廣播電視問政、領導信箱、政府開放日等平臺建設,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7年底前,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辦文辦會工作程序的相關制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將“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工作程序的通知.tif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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